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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1次主任会议
2021- 11- 26 10:51:53 来源:秘书一处 作者: 程燎

  2021年7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火林主持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副主任郑荣胜、陈红英、罗卫红、卢春强、徐小林,秘书长张如勇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拟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内容。会议要求市人大机关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全市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杭州市2022年亚(残)运会赛事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委根据主任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分别对有关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的形式,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会方案、关于2021年部分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牵头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执法检查是“法律巡视”,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必须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完善执法检查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方式。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根据主任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牵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会议听取了关于启动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启动市人大常委会五年(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把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计划做好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