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0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韩 骏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沈 励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钱安定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宏水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黄江平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 丹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 剑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 棉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王 亮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危 薇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盛 峰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沙 丽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庭长;
何 淼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庭长;
郭 彤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叶胜男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肖 芄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吴 巍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陈慧军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邱洁健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陈云祺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吕瑜岚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沈 兵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韩 骏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戴家永的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倪孟彪的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沙 丽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何 淼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慧军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邱洁健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清华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李启明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亚军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