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陈红英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
瞿静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申正权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