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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的决定
2022- 07- 11 10:29:44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2022年6月29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和考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以下简称“大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增添杭州建设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强劲动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大走廊建设情况实际,就进一步促进大走廊的创新发展作出以下决定:

一、厚植科创土壤,夯实大走廊创新发展的硬件基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及对杭州打造“硅谷天堂,高科技的天堂”的重要指示,贯彻省委省政府“打造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服务全国、带动全省的创新策源地”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作出的“努力成为比肩‘硅谷’的科创高地”以及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以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要求,举全市之力推进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提升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能级,联动推进和拓展滨江、萧山、富阳等区域高质量发展。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四个面向”的要求,争取更多“国之重器”落户杭州,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集聚地。持续推进浙大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引领性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支持推动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打造重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引进国内外一流大学合作办学或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加强之江实验室、良渚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湖畔实验室、天目山实验室等浙江省实验室建设,推动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加快形成多层次新型实验室体系和国家实验室杭州基地群。支持实施重大前沿基础研究项目,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度,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取得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

二、推进“两链”融合,打造大走廊创新发展的产业高地。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两链”深度融合,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打造世界级数字科技产业集群。以超常规举措推动大走廊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基础性、前瞻性、引领性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加快推进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前瞻布局、培育高精尖未来产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研发投入强度,加强产学研合作,大力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协作,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服务链”创新联合体。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打造全域科创孵化体系,着力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努力打造长三角乃至全国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建设一批标志性公共技术平台,构建支撑创新全过程服务体系。加强开放创新与国内外科技合作,主动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积极对接G60科创走廊,利用长三角科技资源针对企业难题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整合科技力量进行“卡脖子”技术的研发攻关,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

三、加快人才集聚,完善大走廊创新发展的生态链条。研究制订打造城西科创大走廊人才高地先行区的相关政策,深入实施“城西科创大走廊人才专项支持计划”等人才工程,加快高素质创新人才聚集,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支持推动大走廊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特区”,构建全球高端要素引力场,打造全球顶尖人才蓄水池。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加大海内外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力度。着力推动大走廊创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支持大走廊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积极探索“科研院所招引、区域统筹使用”等人才工作模式,统筹提升区域内人才政策,在人才管理授权松绑、人才资源高效配置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区域内人才政策、人才服务一体化,持续深化人才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量身定制科研项目、团队建设、薪酬待遇、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持举措,聚焦政策咨询、政策兑现、政务服务、双创扶持、生活服务等方面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营造“热带雨林”一站式人才服务氛围。推行多元化、竞争性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改革,“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强对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研发投入、重大创新成果产出、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等以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指标的考核,建立健全创新策源导向、适应科技发展要求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机制,努力创建全国最优营商环境。

四、强化服务供给,提高大走廊创新发展的城市能级。高标准编制实施大走廊各项规划,持续推进“产城人”融合发展,全力补齐大走廊城市功能短板,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核心区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打造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大走廊范围内基础教育招生统筹,加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力度,深化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推进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跨层级跨区域统筹,核心城区名校以“名校+新校”等集团化办学方式领办、合办大走廊学校,积极引入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提高15分钟社区生活圈医疗健康服务水平。统筹实施多元化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加强规划引领三区融合,增加供应总量,积极探索共有产权房制度,推动未来社区示范点规划建设,让创新人群就近吸附。加强交通规划统筹,完善大走廊与周边路网建设,畅通与主城区快速联系通道,多措并举推动大走廊职住平衡。开展大走廊城市景观风貌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核心区风貌管控,提升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美丽生态大走廊。

五、优化体制机制,健全大走廊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强化市级统筹,充分调动属地积极性,厘清各方职责边界,大走廊管委会、西湖区、余杭区、临安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委的要求,坚持行政区划不变、社会管理不变、财政收支不变、利益格局不变,推动大走廊体制架构、重大规划、创新资源、产业发展、审批服务、资源要素、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八个充分融合,形成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的强大合力。以超常规举措加快大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有力推动科技创新新型体制探索。加大专项资金、基金、债券、用能支持,保障大走廊必要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主动争取相关重大改革举措试点和财政、金融、土地规划等专项政策扶持,以政策赋能大走廊建设。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改革实战实效,加快城西科创整体智治应用平台建设,探索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整体智治改革,用数字化手段实现内涵式融合。着力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进现代化共同富裕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的治理体系。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相关内容,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