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1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徐丹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袁正茂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叶学超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翁婷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晓玲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