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莹祺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宋晓敏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刘宏水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王亮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生物经济审判庭)庭长;
石清荣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国际商事审判庭、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庭长;
丁晔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鲍常兰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廖珍珠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陈洁雅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云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茂鑫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魁为杭州破产法庭副庭长;
唐承飞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生物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韩圣超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郑庚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陈腾峰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忻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庭长;
曾宪未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王江桥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职务;
鲍常兰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唐莹祺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危薇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宋晓敏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宏水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魁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韩圣超的杭州破产法庭副庭长职务;
吴媛媛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生物经济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官家辉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国际商事审判庭、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副庭长职务;
丁晔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吴小玲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腾峰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黄忻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曾宪未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