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淳安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较高的森林覆盖率,历来是野猪的“天堂”,近年来,野猪作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规定不许围猎、食用,又缺乏天敌克制,数量不断急剧上升,它们啃食庄稼、捣毁作物,闯进农户家中,对淳安村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威胁。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淳安县野猪致害农作物、经济林、竹林、林下经济等8520亩,直接经济损失达千余万元,村民要求组织有序狩猎呼声非常强烈。民有所呼,我有所为。为此,淳安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组成专题调研组,牵头深入全县各乡镇了解野猪致害情况,同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一起,共同探讨成立淳安县护农狩猎队伍,日常化开展驱赶和狩猎工作,防止野生动物(野猪为代表)危害农作物和农民人身财产安全。
一是增强组织领导,建议创新设立护农狩猎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狩猎活动的领导,县人大建议成立创新狩猎模式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李浙峰担任组长,林业局、公安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县创新狩猎模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林业局,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林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聚焦民生反馈,牵头成立护农狩猎专业队伍。
在接到大量野生动物致农损害信访反馈后,及时响应群众呼声,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牵头,同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深入全县各乡镇了解野猪致害情况。在淳安县林业局从5月底开始向市公安局、林业水利局申请借用建德野生动物保护队,前往枫树岭、中洲、汾口等7个乡镇开展短暂“驱兽护农”猎捕行动的情况下,县人大常委会着眼长远,要求尽快成立淳安县人自己的护农狩猎队伍,开展日常化驱赶和狩猎工作。在经过各片所属乡镇上报推荐人员名单、初审、笔面试、政审、签订相关责任书、购买保险等一系列严格程序后,9月30日,淳安县护农狩猎队正式成立。
三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狩猎流程规范有序。
为确保狩猎流程规范有序,淳安县人大建议要健全狩猎管理机制。根据建议,淳安县政府构建了由林业局负责牵头、组建、管理护农狩猎队,公安局负责护农狩猎队队员资格审查,财政局负责为护农狩猎建立及开展狩猎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农业农村局负责狩猎后所得猎获物的检疫和无害化处置工作,等等一整套处置流程和管理机制,确保护农狩猎队能在第一时间有效、有序地进行保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