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刘忻代理杭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