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常委会重要监督议题常抓不懈,依法开展监督,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建议督办等方式,督促区政府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三措并举有力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
一是抓住制度“牛鼻子”。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及时将审议意见交区政府研究落实。严格规范审议意见的办理期限和责任落实,要求区政府明确负责人员和反馈时间,逐条反馈审议意见采纳情况,采纳的意见要明确整改目标、计划和措施。常委会分管城建环保工作的领导牵头负责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定期向主任会议报告督办情况。同时,将“落实生态环境报告制度”纳入常委会交办街道人大工作清单,要求各镇街在镇人代会、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上专题听取本辖区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推动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在区镇(街)两级实现全覆盖。
二是打好监督“组合拳”。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专门组建执法检查组,要求镇街人大联动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全覆盖监督体系。同时,多次邀请人大代表赴部门、镇街专题调研,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各镇街人大因地制宜,通过“看现场、听汇报、询问题、议建议”等形式,组织代表、居民议事会成员等就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构建协同配合的参与矩阵。今年以来,已组织发动各类监督活动15次,参与人员180余人次,提出意见建议25条。
三是唱响普法“交响曲”。常委会带头开展各类学法讲法活动,通过法治大讲堂、法律微讲解等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以及部门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同时组织开展全区重点企业环境保护知识问答以及广场宣传咨询、环保公众开放日等公益活动,累计接待参观者4万多人次。推进生态环境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始业教育、主题教育,区内多所学校获评省市区各级绿色学校,10所学校完成区“无废学校”创建,多名学生获评市级、区级环保小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