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实践“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人大全过程“链式”监督新模式,推动人大审议意见从“办理回复”向“办理落实”转变,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一是列出“问题清单”,审议意见更直观。突出问题导向,县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视察、工作评议、履职评议、执法评议等活动提出意见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包括审议发言中提出的问题,整理形成条目式“问题清单”,以审议意见连同清单形式通过文件形式送达“一府一委两院”要求其整改落实。
二是突出“整改清单”,意见办理更规范。明确“问题清单”三个月整改期限,“一府一委两院”及时研究落实整改举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予以办理落实,完成整改并函告办理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主动跟踪监督问题的整改落实,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落实的,督促有关单位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原因,并明确下步工作举措,努力做到审议有决、整改有果。
三是做实“销号清单”,监督审议更刚性。 创设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销号及公开制度,办理期限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持续开展跟踪督办,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审查核实、及时予以销号,并适时进行“回头看”,对未能完成整改的,列入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再审议题,进行满意度测评,直至办结销号为止,同时视情向社会公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提高监督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实现监督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