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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落实三个“一”推动重点建议办理出实效
2024- 07- 02 17:19:48 来源: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李扬鸣

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对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中确定的4件重点建议开展重点办理,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区政府领导牵头领办,规范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充分发挥重点建议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一是形成“一张清单”突出“准”。区人大常委会组建起由相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建议领先人大代表、相关专业领域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员等组成的重点建议专项监督组,督促相关部门原则上在交办后三个月内办结,强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办理工作责任人员,确保重点建议有效办理。各监督组梳理出一张“目标清单”,列明各项工作的目标完成时间和完成进度。根据“目标清单”,承办部门须列出一张“任务清单”,精准分解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人,倒排时间推动建议办理高效进行。

二是开展“一场会商”突出“联”。重点建议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依托“进站会商”形式,开展“区长·代表面对面”活动,领办建议的区政府领导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站,与人大代表、市民代表专题协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在会商中,人大代表将监督建议办理中发现、梳理出来的问题、意见进行反馈,区政府负责人和相关承办部门现场予以答复,并记录下来及时落实解决,全面提高重点建议办理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目前,通过重点建议办理“进站会商”活动共收集到意见建议65条,落实解决63件,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代表。

三是听取“一次报告”突出“效”。各监督组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承办部门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进度汇报,年中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邀请监督组中的人大代表参与。根据监督中通过开展的实地调研、现场视察、“线上+线下”座谈交流等方式,全方位督查总结出的监督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在汇报和报告中对建议办理情况作出点对点的询问,助推承办部门进一步压实担子,将重点建议办理办出成效、办出“含金量”。报告中,参与代表现场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