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倪德锋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吴献平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唐莹祺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巧薇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骏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唐莹祺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江平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曹姝隽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郑建美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敏明的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