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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护“城”,护的是什么?
2023- 05- 04 14:32:02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今天起正式施行。这是杭州首次以“城”为单位,为历史文化保护立法!

记得2000年在清波门东侧的荷花池头,当时单纯只是一名中国美院教师的王澍,苦口婆心地指着斑驳的老墙说:这可不能拆,拆了没有后悔药,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记者循着方向看,那墙像龟裂的土地,有砖有泥,还混杂着碎瓦碎瓷,还会意外探出些许野草。是什么?

王澍说:这片区最早可追溯至明代,这老墙是个“生命体”,有着好几个年代的痕迹,就好比是树有年轮……

当年在老墙前的这番对话,没少收获“莫名其妙”的目光。如今的王澍已是一身光环,再说这些话,也许不再需要“苦口婆心”;而如今,杭州立法护“城”,这些话更会成为“常识”。

这次立法护“城”,护的是什么?

字面意义理解,护的是一座“城”。杭州,拥有三大世界遗产,以及数不胜数的文物保护点,但这些以“点”为单位的保护,无法涵盖完整的杭州文化历史,总有一些片状的历史文化资源可能被疏忽。为城立法,将千年古都作为一个历史文化的完整体加以保护,在顶层设计上找到了问题的解决之道。

更深层次的创举,护的是“生活”。历史上的文物保护,挺学究的,需要说清楚“依据”,比如起码百年历史才有价值,比如谁谁住过用过才有价值,这一次创造性地设置了历史风貌区、传统风貌建筑两大类保护对象,历史地段里没有被公布或者登记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只要凝聚着老百姓情感记忆的,或对整体风貌具有重要意义的,都是保护对象。

出现这样的转折,是因为此前的法规已经不能适用于当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归根结底,是“同质化”带来的城市之殇。“日新月异”一度成了贬义词,越来越多的城市在发展中面貌“同质化”了,就和整容一样,一样的网红脸,城市特点消失了,生活细节消失了……

消失与保留究竟有何不同?

当年的河坊街“四拐角”抢救性保护,哪怕是现在这些外表西式、内里中式的建筑只剩一面墙了,有它们在,当年中山路万隆火腿庄、孔凤春香粉号、张允升百货店等老字号云集的闹猛记忆就在,要不然,河坊街就是一条寻常街巷;当年的孩儿巷98号差点因为建设学校操场给拆了,厚厚几本笔记本里全是手书的民意,它活下来了,如今成了陆游纪念馆,“小楼一夜听春雨”有了真实的画面,要不然,孩儿巷也“古”过几人能知;近了就说那新晋地标小河公园,由油库工业遗存改造而成,保留下来的油罐成了巨型的光影打卡装置,如果拆了,“小河”只是万千公园之一的普通公园。

就好比,世上本无“江南”,是宋代的工匠和知识分子用生活创造了“江南”。江南是诗,江南是柳,江南是亭台,江南是晴好而雨亦空濛,那是一个神奇的磁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它不仅具体,它也抽象。

而如今,杭州开始全城守护这不可言传的抽象“空气”,一呼一吸,是漫长的记忆,是漫长的生活,是漫长的岁月积淀下来的气象万千。

城市之幸,百姓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