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化管理为要求,发出专题建议函。为推进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根据主任会议意见,就我市债务管理工作向市政府发函提出: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确保对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二要进一步摸清债务底数。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的最新要求,进一步摸清全市及各区、县(市)隐性债务的存量,分清各类政府性债务的责任,查清政府性债务的风险点,切实做到债务底数清、责任清、问题清。三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管控。完善举债决策机制,落实债务管理机制,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以“负债有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为原则,强化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依法依规从严控制债务规模增长。继续加强对区、县(市)政府性债务管控的分类指导,积极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务必确保2020年前将债务率降低到警戒线以内。四要进一步完善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财政部门要全面报告政府性债务情况,新增政府债务需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调整预算。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全市范围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计,审计结果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