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任务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定职责,扩大备案范围,加大审查力度,丰富审查方式,增强审查刚性,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建章立制提能力。根据《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新要求,新春后第一次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监法司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将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纳入报告。深化与区司法局等职能部门的对接联动,推动“政府合法性审查”与“人大备案审查”的业务衔接与融合。不断健全合力审查、综合审查等机制,着力构建“专工委初步审、监法司工委综合审、第三方辅助审”的备案审查工作格局,从权威性和准确性等多维度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充分运用省人大备案审查系统优化“线上+线下”报送、接收、登记、初审、分送、存档、审查和反馈流程,实现相关文件“一键传送”、受理和反馈“一键直达”、办理内容“全过程可视”。
二是为民审查强效力。高度重视代表和群众呼声,全面梳理、及时研究在进站联系代表群众活动中听取到的以及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收集到的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对于代表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积极会同相关工委对文件开展主动审查,并将此类文件的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组成人员进站活动主题之一。同时,召开“余法行”专家论坛及备案审查会,邀请职能部门、镇街、代表共同探讨。经系统研判后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与制定机关充分沟通,通过审查意见等多种方式推动制定机关出台配套文件。
三是多级协同凝合力。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全过程追踪区人大《关于全面推进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实施情况。常委会领导带队走访12个镇街专题调研并作具体部署,将“推进镇街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列为每月常委会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同时,明确镇街人岗责任,常态化更新数字化系统相应数据权限,做好人大系统与省司法厅系统的数据比对,并指导有关镇街予以调整。对已在系统内归档的文件,就形式的完整性、内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提级审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