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通过 “六个一” 举措,有力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安排一次报告制度。在原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基础上,迭代升级为“人代会+常委会”双审议模式,暨在人代会上要求“一府两院”报告专章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接受全体代表审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全区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人代会审议凸显报告制度的广泛性、实效性,常委会审议凸显报告制度的专业性、精准性。
提供一起案例对比。要求每年附一起本辖区内生态文明改善提升的典型案例,详细阐述案例改善提升的举措,深入开展数据比对分析,为科学评估生态建设成效提供有力依据。2025年,附例《以案为鉴,疏堵结合破解渣土消纳难题》,直观呈现渣土处置存在问题、整改举措和工作成效。
做好一项专题审议。每年选择一项生态文明领域具体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2025年,将全区关于渣土处置情况的报告列入常委会监督议题,计划赴渣土消纳场所、建筑工地等地开展专项视察,同时用好“局长代表面对面”、进站接待代表选民等平台载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监督质效。
建设一处展示场馆。生态文明工作不仅要监督好,更要宣传好、展示好。重点助推余杭区径山镇建造生态文明之都新中心展示馆,总建筑面积9000余平方,紧扣生态文明7个方面内容,全面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配套设置青少年研学空间,推动其成为宣传、教育、引领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实现一镇(街)一特色。建立健全区、镇(街)两级人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联动体系,在代表联络中心站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镇(街)一特色”。各镇(街)精心组织开展联络站协商议事活动,努力解决一批问题、促成一批成果。如黄湖镇以“生态价值转换”为特色亮点,聚集产业引进、招才引智、众创共治等内容开展督政议事,助推生态资源到生态资产、生态资本的转化。
组建一批督查专员。建立一支由区、镇(街)人大工作者、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生态文明督查专员队伍,统筹视察调研、选民接待、代表小组活动等日常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查。充分运用“基层单元”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及时发现问题并交办落实,持续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与提升。2025年以来,共参与督查186人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3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