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人大常委会紧扣监督工作“六化两提升”要求,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形式、内容、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质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一是打好“组合拳”。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坚持把功夫下在会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安排7名常委会委员和列席代表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空气异味治理、能源结构优化、湿地保护开发、渣土消纳管理、噪声污染防治、“府院”联动治理等展开询问,“一府两院”领导及7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通过问和答,促使“一府两院”直面问题,对照检视,落实整改。
二是出好“即时招”。落实省委有关人大工作文件要求,建立调研检查中发现问题即时交办、整改销号机制,推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办。如在前期调研中发现,高铁新城有关建设项目工地日常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存在污水直排河道或农田、工地扬尘严重等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函告政府要求整改,避免环境进一步受到损害。
三是用好“贯通力”。深化“四督联动”,调取分析区纪委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区信访局年度受理信访投诉、区审计局专项审计中涉生态环境类相关信息数据,调研区检察院近年来涉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情况,推动监督资源共建共享、监督成果互用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