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12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立法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市委社工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监察司法工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共19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戴建平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程晓东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重点听取了市司法局对《条例(草案)》初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其他成员单位关于《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以及修改完善和专家论证的工作打算。
对如何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程晓东副秘书长强调,一要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组织体系;二要注重发挥市场化解纷作用;三要提升司法确认的效率。
戴建平充分肯定了大家在《条例(草案)》调研和修改方面所做的工作,他指出,调研很深入,充分听取了基层的意见建议;征求的意见建议比较集中,收集到了18个方面100多条意见建议;《条例(草案)》的文本越来越完善,体现了杭州工作实际需要和杭州特色。
戴建平强调,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要充分吸纳立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二要在4月底前,召开专家论证会,提升《条例(草案)》的专业性和理论水准;三要认真筹备于5月上旬召开的立法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